想到公家機關工作,除了參加國家考試之外,有沒有其他管道呢?

答案是有的!

這個網站叫做「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架設,

主要是用來查詢正式公務員(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可以商調的職缺;

也有一些給非正式公務員的職缺,

像是臨時人員、約用人員、約僱人員、聘用人員、研究助理和職務代理人等等。

非正式公務員的職缺的搜尋方式,

要在該網站的「官等類別」將「其他」打勾,然後按「查詢」,

就會出現全台所有公家單位所開出來的非正式公務員的職缺,

再按「檢視」,就會看到資格條件及聯絡方式等等資訊。

在查詢的時候,也可以選擇「工作地點」,或輸入「職稱」和「機關名稱」,以縮小搜尋範圍。

除了事求人之外,有些地方政府也會有自己的徵人管道,

像是台北市就業服務處大台中人力資源網,就會有一些事求人上面沒有的職缺。

 

非正式公務員,粗略地來講可以分為三種:約聘(聘用)、約僱及約用人員,

三者適用的法規各有不同,主要差異在於薪資及休假:

約聘薪點280-790(等於臺幣$34916元-$98513元),事病假在額度內支薪,轉任公務員休假年資可併計。

約僱薪點160-280(等於臺幣$19952元-$34916元),事病假在額度內支薪,轉任公務員休假年資可併計。

約用薪點160-424(等於臺幣$19952元-$52872元),事假按日扣除薪資、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給半薪。

(目前1薪點=臺幣$124.7元)

這樣看下來約聘人員算是裡面待遇最好的,

少數的缺會依照學歷去敘薪,比方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等,有不同的起薪。

 

至於這些非正式公務員的職缺有沒有內定?就要憑運氣了。

基本上公告日期少於三日的,有99.99%是內定好了,

但還是會通知你去面試當砲灰,以完備他們的人事程序;多於三日的,也未必沒有內定。

所謂的內定,就是靠關係,本身或親友有人脈,或找立委、議員去講都可以,

要是大家都有關係可以靠,就看誰的關係比較大咖。

如果你的學歷不錯,會很容易接到面試通知,

不過千萬不要高興得太早,如果沒靠關係,有很大的機率只是去精進面試的功力(=幫忙演戲)

在這裡提供一些方法辨認是否有內定:

1.觀察受試者是否跟該單位的人員很熟悉。

2.嘗試跟每個受試者聊天,被內定的人會心虛避免聊天。

3.面試官刻意刁難(有內定了,你來亂嗎?)或態度特別友善(有內定了,真是不好意思)。

此外,如果你投了履歷,從徵人的公告日期結束後,大約要過一至兩個禮拜,才會收到面試通知,

有的單位會用電話,有的用電子郵件,有的會發函通知,都不一定。

面試後,也要再等一至兩個禮拜,才會收到錄取通知,看單位用人急迫性而定,

所以打算從事這方面的朋友,要有「等待」的心理準備,很容易會等到忘記才接到面試通知。

如果沒被選上面試,他們不會通知;沒被錄取,他們也不會通知

總之公家機關就是完全不存在感謝函這件事情,一切就在沈默中度過。

我個人覺得這是非常沒有禮貌的事情!體制好一點的私人公司,基本上都會通知,

公家機關卻一丁點兒也不在乎,只能說這是一種無極的傲慢。

比較善良一點點的單位,會在面試完說大約何時會將結果公告在網站,要受試者自己注意一下。

 

另外1111人力銀行雖然也設有公職網,但是必須登入才能看到詳細資料,

好處是他同時有一些台水台電台酒或郵局等機關的招考資訊,

不過要了解的話,還是直接到「台灣金融研訓院」的網站比較清楚,

其他像是各家銀行、中央造幣所、中央存保公司等等也是從這裡去看簡章和報名。

 

其實想準備國考的考生,也很適合先到公家機關當約聘工作看看,

看看自己喜不喜歡公務員的生態,如果很喜歡的話,對考試也有激勵的效果,

而且在面對公文的考科上,因為有辦理經驗,所以比較容易拿到不錯的分數。

最後祝大家找工作、換工作和準備國考順利!

 

補充(2019年8月28日)

沒想到這篇文默默的也能夠有破千的點閱率,

那我就來補充一下內容,讓大家更加瞭解:

上面提到的,不管是約用、約僱或約聘,全部適用「勞保」,然後退休金自付6%、機關提撥6%,

但是只有約用適用勞基法,約僱和約聘都不適用勞基法,而是適用行政機關訂的進用要點。

休假的計算方式,可以參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基本上是看「前一年」你在政府機關工作了幾個月去計算,

例如:前一年在政府機關工作了6個月,那麼今年就會有6÷12x7天的休假;

如果以前曾經有在政府機關工作的經驗,那麼會在到職隔年的時候,併進去計算,

例如:106年工作6個月、107年和108年沒有、109年任職6個月,

那麼在109年任職時,當年沒有休假,而持續任職至110年1月1日時,

會將106工作6個月和109年工作6個月的休假年資一併計算,

所以會有一年的休假年資,在110年時就會有7天休假。

另外,休假年資的計算是以月份,只有該月份有到職一天,就可以算一個月,

例如:今年從3月31日做到12月31日,隔年會有10個月的休假年資。

 

從契約長短可以分為「有期限的契約」,像是職務代理人,代理時間到了就要離職,

開出職代缺的原因有育嬰、進修或是因病等等;

另一個是「一年一聘」,契約都是從到職日到當年的12月31日,

基本上沒有出大紕漏或者得罪人的話,通常會一直續約下去,

每年的俸點(薪水)也會增加,做越久越高,但有上限。

開出一年一聘缺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前手辭職,或是該單位有新編制,

這種缺比起職代來講,算是比較少,甄選的資格通常也會比較嚴格。

 

在找公家機關的工作時,看久了就會發現,有一些職缺會一直重複開,

原因可能是因為具備應徵資格條件的人,在私人企業的薪水比較高,所以乏人問津;

也有可能是因為那個職位的工作性質比較累,事情很多或是要常常跑外面;

或是那個辦公室的人有問題,可能是主管或同事不好相處,這些要進去了才會知道。

 

最近看到一些職缺的條件資格要求很多,結果才給兩、三萬的薪水,覺得很不可思議,

臺灣普遍低薪,政府真的要負很大的責任,哎。

 

另外對於好奇在中央和地方公家機關工作有什麼差別的人,

可以看這裡:中央和地方機關的差別

 

有問題可以留言發問,

如果我有想到什麼要補充的也會再新增。

arrow
arrow

    emmash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