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 08 週二 201922:12
在中央與地方公家機關工作的差別
- 5月 07 週二 201919:50
持續回購的法國日用保養品
不是什麼厲害的保養或美妝達人,只是單純分享自己覺得好用、幾乎天天都在用的保養品:P
由左到右分別是:
1.歐舒丹BB霜(L'OCCITANE- BB crème)
當初(大概去年初吧)要買這款BB霜的時候,上網想查一些評價,沒想到幾乎沒有,不過看在它原價40歐,打七折後28歐,覺得是可以接受的價位,就買來用用看。總共有兩個色號,我買的色號是01 Pâle-Fair,是這款BB霜最白的色號,我本身並不白皙,但這款塗起來並不會泛白,一整天下來臉也不會臘黃,我自己還滿喜歡的。一條有40ml,我每天擦可以用好幾個月,用量算是滿省的。另外歐舒丹的護手霜和護唇膏也都很好用,就不再多介紹了。
2.活泉控油乳液(JONZAC- crème purifiante matifiante)
- 3月 13 週三 201923:02
不考試,如何在公家機關工作?
想到公家機關工作,除了參加國家考試之外,有沒有其他管道呢?
答案是有的!
這個網站叫做「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架設,
主要是用來查詢正式公務員(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可以商調的職缺;
也有一些給非正式公務員的職缺,
- 3月 12 週二 201921:43
為了打工度假辭掉公務員,有沒有後悔過?
作為一個單身、未婚、年三十歲的女性,
當初決定把號稱「鐵飯碗」的工作辭掉去打工度假時,
遭受到很多來自同事與長輩們的「關心」,大致可分為幾類:
一、辭掉鐵飯碗是阿呆類:
為什麼要辭掉公職,你腦袋壞掉了嗎?(答:呵呵)
- 3月 07 週四 201920:31
打工度假簽證轉旅遊簽證行不行?
- 2月 13 週三 201900:16
在歐洲旅行如何不被偷搶拐騙
在去歐洲旅行之前,加了很多臉書上的分享歐洲生活或旅遊社團,
時不時就會看到有人分享如何保護自己的包包才不會被偷或搶的方法,
例如用別針繫住包包的扣環和拉鍊、錢要分開放、用防盜背包等等。
我在歐洲待了一年左右,很幸運地平安無事度過,也許可以分享一下我的做法:
- 1月 20 週日 201900:00
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肉圓爸事件有感)
這幾天看了肉圓爸事件有感,網路上很多懶人包可以搜尋,事情經過大概是有一個爸爸叫小孩去買肉圓,小孩買回來的肉圓沒有加辣,爸爸質疑小孩根本沒有跟店家講要加辣,但小孩說有,於是爸爸抓狂開始打小孩,事後網路上的黑道人士看不下去,跑到那位爸爸的家去毆打他。很多人在討論私刑正義,不過我想說的是,關於「脾氣不好」這件事情有多恐怖。
通常身為局外人,可以比較清晰地分辨對錯。但我自己的經驗是,對於脾氣不好的人,身為另一半往往會想盡辦法幫他找藉口,像是「他平常人很好,只是一時情緒失控」、「一定是別人踩到他的地雷他才會這樣」、「我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厭惡的事情才會這樣,都是我的錯」、「撇掉偶爾的壞脾氣不講,他對我還不錯」、「他一定是最近壓力很大」、「他把我當作親近的人才會在我面前這樣毫無保留地發洩情緒」或者「他只有喝了酒才會這樣」等等,正是所謂的當局者迷,但本人絕對不會意識到,就算是經過旁人提醒,依然不會覺得是大問題。
基本上,發脾氣的時候會用不堪的言語辱罵與摔東西洩忿的人,日後有很大的機率會動手打人,就算不直接動手,哪天東西摔著也會不小心摔到你身上。要是你的另一半常常讓你有以上引號內其一的想法出現,請好好想想是否要繼續這段關係,就算你願打願挨,未來要跟他一起生活的人不會只有你,可能還有無辜的小孩,也請為小孩想想吧。
- 12月 19 週三 201812:24
部落客或網拍賣家收到衛生局來函時該怎麼辦?(下)
接到衛生局來函時,首先要冷靜(這很重要!哭天喊地、怨天尤人都沒有幫助!),好好閱讀來函公文裡提到違反的法條有哪些,然後立刻把涉及的文章或產品下架,接著開始想想要怎麼寫陳述書。陳述書在撰寫的時候,並沒有要求一定要用精確的公文用語或者法律用語,保持平常心,用自己的話來寫可以了。把自己為什麼會撰寫廣告文章或販售產品的原因寫出來,是不是初犯、然後敘述販售情況,賣出多少、獲利多少、是不是專業賣家、是否知道其行為違反藥事法,日後會不會再犯等等。通常行政機關在決定要不要裁罰的時候,都會考量「比例原則」,所以可以再敘述一下,獲利與罰鍰金額的差異是否過大,還有自身經濟狀況等等,也是有所幫助的。通常來講,初犯+非專業賣家+獲利不多的一般民眾,要全身而退的機率相對而言比較大,不過陳述書一定要帶著誠懇的心好好地寫!
這裡還有一點想提醒大家,大多數人被檢舉的人,都會覺得是因為同業眼紅或有人挾怨報復,或者怪罪於檢舉達人等等,其實如果在寫文章或是上網販售之前,可以盡到一點查證義務,到衛福部網站閱讀相關資訊或是google一下,也就降低違法的機率了。而且在初期還沒獲利很多時,就被檢舉的話,心存感激是比較好的心態,有錯就改;要是等到日後衛生局查到時,因為違法情況越久、獲利越來越多,不罰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許多。
以上,本文僅提供一些簡單想法供參考,希望對於收到衛生局來函的民眾有些微助益。另外,有網友會在網路上提供陳述書範本,建議有索取到範本的朋友,要看看範本是否與自己的情況相符,畢竟違反藥事法的態樣很多,對症下藥才是最有用的!
- 12月 02 週日 201813:50
部落客或網拍賣家收到衛生局來函時該怎麼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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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美妝部落客或是經營代購、網拍的賣家因為違反藥事法的規定,被衛生局找去喝茶,或者接到衛生局的來函被要求陳述意見,這時候最擔心的往往是會被罰錢,或者甚至有刑責問題。
美妝部落客比較容易產生問題的是,在寫推薦保健食品的文章時,將廠商給的文宣資料直接放到文章裡面,此時若有涉及「療效」或「誇大不實」的用語,就有違反藥事法的疑慮。藥事法第4條規定:本法所稱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同法第69條規定: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保健食品非屬藥品,因此不可以標榜療效。違反第69條的罰則規定在第91條: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之。
而經營代購、網拍的賣家除了上述的風險外,還有可能會違反藥事法的其他規定。首先有兩個基本的大原則一定要掌握,第一個就是本身要取得藥商許可執照(有分製造跟販賣兩種),第二個是所販售的藥品或醫療器材要有許可證字號。兩者只要缺一,在網路上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的話,都會違反藥事法!另外需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藥品和醫療器材都可以在網路上販售,目前可以販售的像是乙類成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和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
實務上最常發生問題的案例是,一般民眾出國旅遊多買了一些藥品或醫療器材,回台後在網路上販售,或是自己用不完而放上網拍賣的情況。這些人通常沒有藥商許可執照,加上私自帶回的藥品或醫療器材,自然也不會有許可證字號。
- 11月 14 週三 201823:04
公家機關面試搞內定?有關係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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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後第一份投的履歷就是某中央部會的研究員,截止的最後一天才準備好資料寄出,一個禮拜後沒回覆,想說大概是不符合他們的學經歷,畢竟徵人訊息上面寫著:「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選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這年頭找工作就是這麼資訊不對等,而且連薪資都沒寫,但是因為可以住家裡,所以還是投了履歷。約三個禮拜後,早上接到該部會的替代役男打來告知面試地點和時間,職缺在台中,面試地點在台北。再隔幾天,又打來更改面試時間。
面試當天,我到的時候,已經接近面試時間,因為是中央部會,進出要換證,從警衛先生確認面試人員的名單,看到包括我總共有三個應徵者,上面標示有一個已經到了、一個還沒。等待時間很漫長,因為面試沒有準時開始,我和坐在旁邊的女生聊了起來,她說她在交通部觀光局當約聘,目前做的業務和這個職位也沒相關,因為要結婚了,所以工作地點也要換,才來面試這個職缺等等巴拉巴拉。這時候出現一個女生在門口徘徊,就算進來時也刻意坐90度背對著我們,當時以為是在該部會工作的人員,因為她穿著涼鞋和牛仔休閒洋裝,手上什麼東西也沒有,身上沒有包包也沒有掛來賓證,而且和該單位裡面的人都很熟識,直到面試開始前替代役男拿簽到單來讓我們簽名,那個女生也簽了,我們才知道她也是應徵者。坐在我旁邊的女生偷偷跟我說:我們沒戲唱了!
